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國際洗錢防制調查、遵循及新趨勢

日前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廳(NYDFS)以未遵循反洗錢法等規定,處1.8億美金鉅額罰款,在國內掀起風波。但事實上,1.8億的裁罰金額在美國監理機構反洗錢(Anti Money Laundering,以下簡稱AML)重罰大棒下,不過小菜而已。2015年3月德國商業銀行(CBK)同意支付14.5億美金之罰款,以換取與美國監理機構指控其違反AML等法律之和解。近年來包括MoneyGram、Standard Charter(PLC)、Bank of Tokyo-Mitsubishi、法國巴黎銀行(BNP)等國際金融公司相繼在AML上栽跟頭,其中BNP更以89億美金天價和解金創下美國司法史對單一銀行裁罰紀錄。

 接二連三AML重罰案一則反映國際監理執法力度,二則是業者AML遵循所潛藏的高風險。國際金融業在洗錢防制調查、遵循所主要遭遇問題,以及最新的監理趨勢為何? 是不少投資人相當關切的問題。根據一份針對超過40個國家,世界前1,000大銀行所做的反洗錢調查報告,指出以下三大觀察面向可供借鑑參考。

   首先,整體而言88%受訪者表示其公司董事會對反洗錢議題有積極作為,但地區別資訊顯示如亞太、中東等國家重視程度仍較歐美有所不及。根據國際金融反洗錢特別工作小組(FATF)遵循指引等相關文件,AML遵循宜建構由上而下有組織、有系統的遵循架構,並由公司高階管理當局成立專責單位統籌及推動各項工作,董事會成員具備反洗錢專長不應只是加分而是必須。

   其次,客戶審查(Know Your Customer,KYC)仍是監理稽查重點,對擔任重要政治職務人士(PEPs)的審查日趨受重視。70%受訪者表示KYC係其監理單位實地檢查重點項目,80%受訪公司要求PEPs客戶提示財富及收入來源之證明。監理單位多要求金融業者應辨識其客戶股權架構及背後安排之原因,但如何揭穿公司股權架構安排的面紗,找出最終實質受益方,係複雜且耗時的工程,尤其如中介方係設立於反洗錢規範較寬鬆或保密規範較嚴格的國家。公司需建立完善風險評鑑及內控機制,區分風險客戶進行盡職調查(CDD),並採行相應之減緩措施。

  再者,遵循成本持續增加。亞太區近4成受訪者預期成長將達50%。60%受訪者認為交易監控是AML最大投資。但約有4成受訪者表示其公司之交易監控無法橫跨不同事業體及海外分支。採用能夠實現跨境、跨事業體的資訊交換及監控的系統,有助於站在集團企業的高度,辨識任何異常交易。

  今年6月底NYDFS公布了一項AML新規範。其中最大改變係比照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要求轄下之金融公司必須每年提出AML遵循聲明,並由高層管理階層人員簽署,以確保金融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盡其AML遵循監管責任,金融廳並將依法追究該等高階主管未盡責時之法律責任。顯示日趨嚴格的反洗錢規範及執法是大勢所趨,AML遵循風險勢隨之增加。遵循作業之推動,根據國外行之有年之Better Practice,可採前瞻性防範及反制性對抗措施雙管齊下架構遵循基礎。聚焦區域性規範差異分析與風險評鑑、落實KYC及持續與即時之交易監控為核心的前瞻性措施,以及過往交易調查、回報及週期性法遵查核的對抗性措施,強化AML內部控制及法令遵循之落實,防範可能的財務及聲譽損失。

此篇獲刊於蘋果日報 online news 2016082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24/93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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