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強制「節度」不如強化「透明度」


早在19世紀後半葉,部份美國州政府就立法規定鐵路業者公開揭露資訊,以降低與猜疑大眾之間的對立。時至今日,會計理論學者咸信,藉由公開資訊揭露,可讓各方利益關係人分享共同資訊,以減少當事人間資訊不對稱。今天人們看到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表會計政策及重大項目之詳細附註、年報中有關公司財務狀況及營運結果之討論與分析等,均有助於促進資訊共享,減少因資訊不透明而產生的對立衝突。

近來油電雙漲,何以引發民眾對相關國營事業人事福利支出經營績效等質疑。盡管這可能涉及錯綜複雜因素,吾人不妨從財務資訊揭露的角度來分析檢視。例如,從年報公開資訊可以觀察出,近2年中油平均每100元用人費用支出約可產生3,600元的營收,反觀台塑化則約可產生11,000元的營收;用人費用組成結構方面,中油用人費用可分成薪資費用、保險及退休費用、福利費及其他用人費用四大類,其比例分別為55%10%5%30%;而台塑化則可分成薪資費用、勞健保、退休金及其他用人費用,其比例分別為86%5%6%3%

誠然前述比對資料僅是無數可比較資訊的一組,宛如萬花筒的一個面向,其本身與用人績效的良窳無法直接關連。例如,有關其他用人費用項目比例相差達10倍,其與科目分類,組織結構或其他原因有關,閱表者需進一步資訊方可正確判斷。然而更細部的資訊恐不易獲得,概相關年報揭露均已符合法令規定,無須再揭露更細部資訊,但如此一來,卻可能造成資訊不夠透明並衍生諸多猜測與質疑。

學者曾以我國公司年報揭露品質的實證研究指出,年報中揭露水準愈高,愈有助於緩和資訊不對稱程度,且若進一步探究資訊揭露品質,則自願性資訊揭露水準愈高,資訊不對稱之程度愈輕,反應出的政策意涵是,強化督促企業提昇自願性資訊揭露更有助於提昇資訊透明度,減少各方利益關係人的對立衝突」。

 媒體報導,經濟部日前成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
擬短期內厲行「開源節流計畫」全面檢討採購成本、管銷費用等支出,並下令台電中油年省125億元,計畫雖立意良善,但節省金額,以其占台電中油年度營業成本及費用支出比例來看,則畢竟恍若浮油一般(尚不及99年度台電中油營業成本及費用總支出的1%)。因而,長期而言,不如強化資訊透明度,鼓勵督促提昇自願性資訊揭露,藉以強化外部監督功效,相信對消弭外界質疑,緩和各方對立應有幫助。
本文獲刊於2012/4/20工商時報A6政經八百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0420000045&cid=1206#